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青州市商务局(“青州市商务局”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jnsdsdc.com)上查阅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局领导
主要包括:局领导情况。
2.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机关领导及分工情况;本机关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包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法规文件
主要包括: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政策解读等情况。
4.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行业规划、计划总结等情况。
5.统计分析
主要包括:统计数据等情况。
6.财政信息
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情况。
7.行政权利
主要包括:行政许可、其他审批事项等情况。
8.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考录等情况。
9.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政务信息、重大项目、业务信息等情况。
10.公告公示
主要包括:招投标行为、业务公告等情况。
11.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jnsdsdc.com)。
2.新闻发布会。
3.微博微信及其他互联网政务新媒体。
4.其他:报纸、广播、电视等。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青州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复制有效。《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提交
青州市凤凰山东路2567号南苑大厦13楼1309室商务局办公室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青州市凤凰山东路2567号南苑大厦13楼1309室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6-3258010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青州市凤凰山东路2567号南苑大厦13楼1309室商务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62500。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陆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 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青州市商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青州市凤凰山东路2567号
邮政编码:262500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6-3258010
传 真:0536-3258010
电子信箱:qzsswj@wf.shandong.cn(本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请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提交)。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正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 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青州市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青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青州市范公亭西路1601号
邮政编码:262500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工作日)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6-3822651
传 真:0536-3221357
(二)救济渠道: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1)行政复议机关:青州市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青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裁决办公室
办公地址:青州市凤凰山东路2567号南苑大厦10楼1015房间
邮政编码:262500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6-3222982
传 真:0536-3222982
(2)行政诉讼机关:青州市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青州市益王府南路公安局北门对面
邮政编码:262500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6-3221444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青州市商务局
2021年4月21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最新修订) 05-15
- (转载)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 01-04
- (转载)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规章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 11-01
- (转载)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 09-29
- (转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的通知 12-21
- (转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12-01
- (转载)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函 02-04
- (转载)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 12-03
- (转载)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机构改革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问题的解释 02-13
- (转载)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查询事项界限的解释 10-24
- (转载)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决定送达问题的解释 10-24
- (转载)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项目填报问题的解释 10-24
- (转载)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期限有关问题的解释 10-24
- (转载)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问题的解释 10-24
- (转载)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主体有关问题的解释 10-24
市商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全文包括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青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青州”( www.jnsdsdc.com )“政务公开”专栏查阅或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青州市商务局联系(地址:青州市凤凰山东路2567号南苑大厦13楼,电话:0536-325801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1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条,通过政务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条,通过各级媒体等其他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
1.及时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点、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
2.对我局年度重点任务信息公开中涉及的政府工作报告等信息,及时公开确定事项的目标任务、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和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
3.及时公开权力运行情况和行政执法信息。事前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服务指南等信息,事后公开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执法结果信息。公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拟定年度抽查计划,及时公开抽查结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单位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以“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为宗旨,从严加强保密审查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细化审查程序,对拟发布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坚持一事一议,全面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单位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工作考核情况。及时传达上级政务公开方面的法规政策和评估考核要求,定期对已发布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查看,对发布信息的规范性进行督查。
2.社会评议情况。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建立完善了社会评议评价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接受公众监督。
3.责任追究情况。根据市府办下发的《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我单位将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了相关科室并加监督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科室下发整改通知单,对存在严重失误影响本单位乃至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并问责。
4.培训开展情况。及时组织人员参加市政府政务公开统一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素质,同时适时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培训,确保重点突出,取得实效。
(六)机构建设及人员配置情况
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机关同志为副组长,办公室人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名,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组织、协调、指导、审核、保密审查、发布和统计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具体负责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熟悉的情况,加强公开队伍建设与培训,通过组织内部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二)2021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总体较好,但存在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的问题。
(三)整改措施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信息公开工作汇报,研究、安排相关工作。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的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1年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青州市商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细化相关任务,明确责任分工,顺利完成各项工作安排。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青州市商务局共承办建议提案9件,其中,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8件,结办率和满意度达到100%,吸收采纳情况88.9%,办结情况在“中国·青州”网站公开。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积极推动决策公开、公众参与,优化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充实丰富门户网站和青州商务微信公众号内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此事项无需要报告的情况。
6.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此事项无需要报告的情况。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此事项无需要报告的情况。
青州市商务局
2022年1月26日
青州市商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青州市商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市商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青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公布青州市商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青州市商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6-325801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商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公开目录,深入拓展公开渠道,持续丰富公开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实效,信息公开水平实现新的突破。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6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条,通过政务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条,通过各级媒体等其他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条。
1.及时公开机构概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要求,在机构改革完成后,及时更新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
2.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主动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在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2019年度青州市商务局部门决算情况进行了公开。
3.及时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对我局年度重点任务信息公开中涉及的政府工作报告等信息及时公开确定事项执行措施与监督、进展成效与举措等。
4.及时公开权力运行情况。按照上级要求,全面梳理了行政权力责任事项,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两单融合为权责清单,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
5.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职责、依据等,公布行政执法流程图,及时公示行政执法结果信息。
6.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制定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拟定年度抽查计划,及时公开抽查结果信息。
7.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公布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商务政策清单和商务部应对新冠疫情政策汇编,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做好外经贸工作,就重大政策文件进行深入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单位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流程,严格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建立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机制,重要信息须局主要负责人把关审签,最大限度保证公开内容经得起审查。
(四)平台建设情况。及时更新上级商务政策及解读信息,强化政策解读,增强服务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单位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机构建设及人员配置情况。
按照机构改革要求,结合内部科室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重新确定分管负责人,全面负责做好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同时,局内各科室也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规定动作,适合公开发布的信息及时主动报送办公室,确保信息准确性和时效性。
(六)监督保障情况。
1.强化考核监督。坚持提高站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激发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2.完善工作机制。制定《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原则、年度任务和工作要求。
3.抓好队伍培训。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主动对各科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0年,我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把该项工作作为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推动重点工作落实的重要支撑,不断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取得良好成效。全年共承办建议提案7件,其中,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6件,办理结果满意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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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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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10 |
增11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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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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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19年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认真梳理工作内容,及时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强学习,加大对信息公开从事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2020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因工作需要调整了信息公开具体负责人员,新的具体负责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熟悉。
(三)改进措施。
强化公开队伍建设与培训,加强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通过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查看附件。
青州市商务局
2021年1月28日
市商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青州市商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全年共公开信息80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结合新修订的部门三定方案和领导工作分工,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单位简介、科室职责及领导分工等信息5条;及时转发上级有关商务方面的政策及解读信息,全年共发布政策解读2条;及时公布建议提案答复情况,2019年我局承办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4件,均在要求时间内完成,代表、委员答复满意率为100%;按照要求,在市政府网站及时公开单位财政预算决算信息4条;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和会议公开,全年共公开部门办公会议信息25条;结合工作实际和工作职能,及时公开最新工作动态信息2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我单位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长为成员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传达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及会议精神,第一时间对涉及我局的工作进行沟通交流,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不断畅通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机制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四)平台建设。及时更新上级商务政策及解读信息,强化政策解读,增强服务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单位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监督保障。制定《青州市商务局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明确细化责任,由专门科室牵头对单位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19 |
增91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
|
|
|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
|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0 |
|
2.重复申请 |
|
|
|
|
|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0 |
||
(六)其他处理 |
|
|
|
|
|
|
0 |
||
(七)总计 |
|
|
|
|
|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
|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青州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人员知识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下一步,我单位将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认真梳理工作内容,及时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加强学习,加大对信息公开从事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青州市商务局
2020年1月20日
市商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州市商务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青州市商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编制。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收费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附表等八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州市商务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州市凤凰山东路2567号南苑大厦,邮编:262500,电话:3258010)。
一、概述
2018年,青州市商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全年共公开信息19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一)组织领导、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进一步完善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长为成员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传达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及会议精神,第一时间对涉及我局的工作进行沟通交流,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机制,进一步畅通优化工作渠道,丰富工作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机制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二)培训开展情况
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及时参加市政府举办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学习培训。同时,召开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对《潍坊市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征求意见稿)》、《青州市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进行解读,对相关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平台基本操作等进行培训,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力较大提升。
(三)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成立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程序,按照相关保密要求对预公开信息进行分级审查,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安全。通过审查及实时监督,全年在我局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发现涉密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加强内容发布
1、落实《青州市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根据《青州市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文件要求,认真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和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决策部署,及时公开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情况信息,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时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内容,编制印发青州市商务局业务指南和服务手册。
2、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公开
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和会议公开,全年共公开部门办公会议信息9条。
3、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及时关注社会关切,了解社会发展最新动态,通过各种途径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并发布相关信息,帮助公众全面、准确理解政策内容,推动政策落实到位。2018年通过政务服务热线、青州民生等方式解答回复群众咨询、建议类问题3条。
4、做好财政信息公开
按照要求,在市政府网站及时公开单位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二)拓宽公开形式
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单位信息公开栏、政务信息平台、“行风在线”、“青州通讯”等平台,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全年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专栏公开信息1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收费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8年我单位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二)收费情况
2018年我单位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8年我单位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五、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我单位共承办并落实人大提案2项,政协建议6项,办结、回复率均为100%,并及时将办理、回复情况向社会公示。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青州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人员知识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下一步,我单位将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认真梳理工作内容,及时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加强学习,加大对信息公开从事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青州市商务局
2019年1月16日
附件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9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 |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3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5.其他形式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0 |
九、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
个 |
0 |
十、查阅点接待人数 |
次 |
0 |
十一、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0 |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市商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市商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总共十二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州市商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青州市凤凰山东路2567号;邮编:262500;电话:3258010;传真:3282996)
一、概述
2016年,市商务局紧紧围绕优化政务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商务局紧紧围绕优化政务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
(二)抓好制度学习及建设工作。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制度,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程序、保密审查、工作评议、监督保障等方面的了解。先后制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制度及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多项工作制度,以此指导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
(三)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申请公开制度。对应当让企业和群众知晓的事项,将其办事依据、申请条件,程序、期限、结果等及时向社会公开;对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的审批事项,事先进行论证,以保证公开的广泛性;对部分人和事、不被公众广泛知晓的事项,按程序向申请人公开。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设立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栏目,及时关注社会关切,了解社会发展最新动态,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帮助公众全面、准确理解政策内容,推动政策落实到位。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加大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工作力度,在对外开放、市场发展建设、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及时公开最新政策、建设进度、应急预案等信息10余条。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单位信息公开栏、政务信息平台、“行风在线”、“青州民生”、“青州通讯”等平台,及时发布最新信息,回应公众需求。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积极做好2016年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全年共公开各类信息16条,涉及政策文件、规划计划、工作信息、财政信息等方面。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今年我单位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今年我单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建立了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按照相关保密要求对预公开信息进行分级审查,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安全。通过审查及实时监督,全年在我局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发现涉密信息。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市商务局与所属事业单位合署办公,人员、工作等统一协调配置,同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完善工作机制和平台建设,做到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有效。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商贸、物流、“三外”等有关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及时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提高网上服务效率,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件:青州市商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青州市商务局
2017年3月8日
青州市商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